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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会开到家门口

2021-09-07 21:36 兴安日报

梁晶 邬丹妮

“压在我们两家心里的‘结’终于解开了,感谢检察官不辞辛苦上门为我们化解纠纷。”在阿尔山检察院“哈伦·小驿”生态旅游检察车上,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村民白某某的女儿向在座各位吐露了心声,一次“行走”的检察听证会让多年邻里恩怨纠纷得以化解。

72岁的白某某与81岁的马某某均是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村民,二人本是多年往来的邻居,因一些琐事致二人矛盾激发。2020年11月5日,白某某和马某某发生口角,最终大打出手,厮打过程中白某某致马某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白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释法说理,促使两家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双方都有了和解意愿并达成刑事和解。

8月13日,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当事人年岁高、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等原因,借助“哈伦·小驿”生态旅游检察车,把听证会开到了当事人“家门口”,通过连接视频录像设备对此次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留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到实处。

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认为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获得了谅解,最终对白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我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参加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会,能用最便民的检察服务为群众上门解决困难,展示了司法公平正义和检察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说道。

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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