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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务力量 共促民族团结

2021-09-02 09:56 兴安日报

发挥税务力量   共促民族团结

——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推动税务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促互融

张超  姜美玲

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路子,在税务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工程,实现了税务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促互融。

强核心,打牢民族团结根基。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格局。自觉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职责明确、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同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重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思想共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学习载体,引导党员干部系统了解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在理论思想上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族政策理论及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走上街头为各民族群众进行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优服务,汇聚民族团结力量。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心连心“纳税人缴费人大走访”活动、“问需问计优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办税服务厅还推出了“互联网+远程帮办代办”的新服务模式,开创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的服务纳税人的第三种途径,使涉税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全程服务好”的新格局,解决了偏远地区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不便的现实问题。

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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