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 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发表时间:2021-02-13 16:27来源:兴安日报

兴安日报讯(记者 于天宇)2月10日,“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授奖仪式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举行。

授奖仪式上,宣读了公安部《关于授予刘洪波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为刘洪波颁发了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证书、奖章,区、盟、市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参加授奖仪式。

“今天的荣誉不仅意味着光荣,更意味着责任和使命。”刘洪波表示,会加倍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高举旗帜,践行训词精神,筑牢政治忠诚之魂,严格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第一”理念,矢志不渝做“两个屏障”的忠诚卫士。

刘洪波现任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局长,在任盟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期间,先后指挥侦破了“1.30”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5.06”全国考试作弊案等部督大要案件11起,抓获嫌疑人260名,收缴非法所得2亿余元;探索、撰写10余项“关于网络犯罪打击的技战法”报告被公安部采用,并被聘为全国公安网络安全专家库专家;2020年疫情期间,率队连续作战180余天,并自建了“疫情防控系统”确保兴安盟地区新冠肺炎输入病例“零发生”。

刘洪波用学识和智慧执起人民警察的正义之剑,用信念和执着演绎了人民警察的别样风采。

编辑:徐嘉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