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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发布2020年秋冬季旅游奖补政策

2020-11-05 11:07 兴安日报

兴安日报讯(记者 秀秀)为破解阿尔山市旅游淡旺季矛盾,促进旅游产业四季全面均衡发展,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阿尔山市2020年秋冬季旅游奖补政策》,明确秋冬季期间针对旅游企业的各项奖补措施。

据悉,《阿尔山市2020年秋冬季旅游奖补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其内容为: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应同时具备依法依规设立、组织或承接旅游团组资质;申请奖补当年未受到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市外游客在市内停留1天1夜(含)以上,游览5A级景区或3个收费的景区景点。奖励标准为奖补期内,以阿尔山市区为中心,旅行社组织500公里以内(含)游客来阿尔山,奖200元/人;组织5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含)游客来阿尔山,奖励240元/人;组织1000公里以上至2000公里(含)游客来阿尔山,奖励280元/人、组织2000公里以外游客来阿尔山,奖励320元/人。

编辑:张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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