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2020-09-24 11:06来源:兴安日报

运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

——盟委政法委协调政法各部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纪实

9月17日,兴安盟总商会直属河南商会代表们将一面写有“倾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真心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锦旗送到了盟委政法委,对盟委政法委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撑腰做主”表示感谢。

盟委政法委协调政法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今年4月,组织召开了2020年兴安盟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并印发《兴安盟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兴安盟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焕龙要求,政法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立足盟情实际,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政法优势,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出实招、提良策、见实效,为打造亲清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履职“零疏漏” 督办“零容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盟委政法委、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盟公安局、盟司法局和盟工商联,在盟工商联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盟委政法委副书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宋鸿信介绍道。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后,盟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政策解释。对执法人员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提出明确要求,对于落实不坚决、不到位、不得力的及时发现并纠正,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8月,河南商会会员、某企业负责人李某与某乡某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同纠纷产生矛盾,施工方负责人单方面撕毁合同并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李某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盟委政法委和盟工商联第一时间派出公职律师吴治学,前往派出所对事件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书,避免了因施工延期造成企业损失,及时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盟委政法委就是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娘家人’。遇到涉法问题及时向工商联报送情况。我们将按照联席会议制度,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赵国荣说。

按照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制定措施、正常履职。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盟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同时,盟委政法委还加大了督查力度,制定了有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强化问效问责,对政法机关涉及民营企业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从严追责。

体检“零死角” 服务“零距离”

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6月10日,盟委政法委、盟司法局、盟工商联、盟律师协会共同启动全盟范围律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推动发展活动,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

活动中,我盟17家律师事务所31位律师对内蒙古宏达压铸、蒙佳粮油、蒙犇畜牧等6个旗县市共37家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讲课和咨询问答,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律师们从治理结构、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17个方面分析了民营企业对人力、环境、资产、研发、文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企业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补足企业法律短板,赢得了各企业负责人的纷纷点赞。

另外,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还与我盟37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了一对一包联服务。

4月21日开始,盟政法各部门分别按照一对一包联企业进行走访。走访期间,盟政法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采取座谈交流的形式,了解企业发展现状、现场解答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发放问卷调查掌握企业维权诉求等,以便于开展法律维权服务对接。截至目前,共受理民营企业申请法律维权案件7件,已解决4件,正在执行3件。

4月30日,盟委政法委、盟工商联统筹成立了“兴安盟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驻浙江商会联络工作站”,确保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工作零距离、点对点、全覆盖。如今,联络工作站已成为商会法律维权服务的桥头堡,通过统筹政法各部门,本着高效、务实的工作职责,采取更直接、更便捷的工作机制,与民企商会开展面对面的法律维权服务。

盟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浙江商会会长邱君明表示:“我们浙江商会的民营企业家要珍惜党和政府给我们创造的优良法治营商环境,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做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19年以来,盟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部门开展一对一包联服务,深入民营企业136家,开展政策宣讲84次、法律咨询18场、发放宣传资料55550余份、梳理法律风险点135个、出具法律意见5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15件。

盟委政法委将继续统筹政法各部门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轻装上阵”,创建亲清政商关系和依法有序的良好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建立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依法慎重决定是否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采取扣押、冻结、拘留、查封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尽职尽责。

编辑:张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