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乌市急寻与患者同一航班人员及接触者
2020年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疾控中心确诊乌兰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例。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现寻找与乌兰浩特市确诊患者乘坐同一航班乘客及密切接触者。
一、1月6日17:10搭乘海航HU7654次航班从乌兰浩特经停武汉抵达海口人员;
1月15日22:20搭乘国航CA1646次航班从海口飞往呼和浩特、1月16日7:55搭乘华夏G52775次航班经停阿尔山抵达乌兰浩特人员。
二、1月16日—19日期间在爱国街辖区马义西医儿科诊所就诊和陪护人员。
三、1月21日—24日期间在爱国街辖区洮儿河社区服务站就诊和陪护人员。
四、1月25日上午期间在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和陪护人员。
请上述人员尽快与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联系,如实告知身体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以接触时间为隔离起始时间)。医学观察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防护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附件:1.各镇(园区)、街道登记报告联系电话
2.乌市地区发热门诊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乌兰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各镇(园区)、街道登记报告联系电话
乌市地区发热门诊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编辑:张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