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1.残疾人两项补贴
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照护困难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让我们全社会携手共同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享受对象有哪些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兴安盟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兴安盟户籍且残疾等级评定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是多少?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1200元,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季度发放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年1200元,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季度发放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4.如何申请办理?
◆ 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 逐级审核。
⑴ 由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要经过10个工作日的公示程序。
⑵ 由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旗县(市、区)残联进行残疾人证有效性和重度残疾条件认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⑶ 由旗县(市、区)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局审定。在申请人主动申报基础上,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对涉及政策衔接的补贴对象进行身份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工作。
⑷ 由旗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审定合格材料报同级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5特殊情形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