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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公安局正式启动出入境便民措施

2018-10-15 16:29 兴安日报

本报讯(张淑琴 李占峰)自9月1日起,我盟与全国同步开启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等5项便利措施。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时限分别为15日、60日、30日;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为遇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外籍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对于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凭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国旅游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出入境船舶负责人或其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通过公安出入境互联网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入境船舶、船员信息,不再提交纸质申报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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