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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的“户籍警花”

2018-10-10 16:16 兴安日报

王兰慧

韩艳华,1998年警校毕业就被分配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20年来,她在同一个岗位上用心、用情、用爱默默地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兴安派出所位于乌兰浩特市中心,辖区内有很多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户口迁进迁出不计其数。很多人到派出所办户口业务,并不了解程序和需要带的资料,她每天对着不同的群众,用低缓的语调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同样的话语。有时群众听不懂反复问,她就反复解答,又担心群众忘记了,她总是写个纸条,各项写得清清楚楚,即使群众忘记了,也能看得懂,这样的工作重复了20年,但她乐此不疲。

2015年10月,全国开通了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她所在的兴安派出所成为全区第一批试点。从零开始的工作,要从零开始解答,即使把办证流程打印出来放在了窗口,她仍然耐心细致地答复每个群众的反复疑问。为了避免群众忘记项目白跑一趟,还是写在小纸条上,她才放心。她说:“我在窗口就是服务群众的,群众的事就是我该办的事,群众满意了,我的工作才算做完了。”

由于兴安派出所是1950年成立的老所,户籍变化较多,群众的有些需求要核对十几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老档案,到档案室查找陈旧的户籍档案是她每天要做的工作之一。她到派出所之后的十几年,兴安派出所搬了5次家,每次搬家韩艳华都把户籍档案当宝贝一样守护着。每次查找档案她都是自己去查,怕乱了顺序,老档案册子太多,她要一本一本查,一页一页找,窗口忙不过来,就在休息时间去查,她说:“查找档案不是工作的重任,却是对群众的人口信息负责任,别人去查我不放心。”一次,一位60多岁的老人排了一会儿队,看窗口人多就走了。第二天这位老人又来了,人还是很多,他递给正忙着的韩艳华一封信,韩艳华忙完已是中午,她打开信才知道,原来这位老人1998年从兴安派出所将户口迁至阿尔山,还没有落户迁移证就弄丢了,十几年一直没有户口,退休后搬回乌兰浩特市。随着身份证的广泛应用,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寸步难行,于是向原户籍地兴安派出所求助,韩艳华想到老人来了两次,虽然嘴上没说但是一定很着急,就在当天下班后来到档案室翻阅当年的户籍档案,找到了当年的迁移证存根,经过网上确认无误后帮助老人办理了恢复户口的手续。老人没想到自己愁了十几年的问题就这样被韩艳华解决了。他写了一封感谢信,说韩艳华是老百姓最需要的警察。

韩艳华总是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来帮助群众,20年来她在窗口工作从来不发脾气,也不争执。她说:“谁都不容易,都是来办事的,发火骂人的人也是急出来的。”一天,市民老刘因为父母去世,想趁在外地生活的兄弟姐妹都回来的机会,把父母留下的房产办完过户手续。可是他把三份亲属证明弄丢了,他来到兴安派出所大发雷霆,看到老刘愤懑不平的样子,韩艳华让民警带他去看当时的监控录像,证实他把东西拿出来给民警看过之后又装进了包里,他沮丧地说:“我的哥哥姐姐年龄大了,再来一次不容易。”韩艳华知道丢失的文件对老刘来说事关重大,很理解他急切的心情,丝毫不计前嫌,很想帮助他解决困难,就问:“你这些资料最终是想证明什么?”老刘告诉她是想证明亲属关系,韩艳华说我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原始户籍,她问过家庭成员迁出的具体年份后到档案室翻找陈年档案,并根据找到的户籍给他开了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老刘拿到户籍证明后对韩艳华真诚地说:“太谢谢你了,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少跑了很多路,而且还不计较我之前的无理取闹,我向你道歉!”

韩艳华凭着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对群众的真心理解,以及对事物的宽容情怀,保持了户政管理20年零差错、零争执、零投诉。乌市公安局无论哪个派出所户政窗口添换新人,户政大队都会把新人派到她的窗口,至少学习半个月,不仅仅是学习她精湛的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学习她良好的涵养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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