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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编办“三举措”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2018-08-16 16:09 兴安日报

本报讯(靳思琦)乌兰浩特市编办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牢牢掌握话语权,引导舆论舆情,弘扬正能量。

强化主体责任。乌市编办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当好“第一责任人”,部门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状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

加强正面引导。壮大志愿者队伍,编办干部广泛参与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理念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其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

开展舆论宣传。编办提高宣传思想工作水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了《乌兰浩特市编办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乌兰浩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动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积极鼓励正能量信息的外宣报道,极大地提升了对外形象的美誉度和各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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