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派出所“三微工作法”践行创新警务理念
本报讯(王兰慧)自“一标五实”工作开展以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践行创新警务理念,以“实用、好用、管用”为原则,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逐渐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创立微采集、微提示、微宣传“三微工作法”,服务社区警务工作,切实通过“微警务”获得巨能量。
本报讯(王兰慧)自“一标五实”工作开展以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践行创新警务理念,以“实用、好用、管用”为原则,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逐渐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创立微采集、微提示、微宣传“三微工作法”,服务社区警务工作,切实通过“微警务”获得巨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