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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第五轮巡察向十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2018-07-03 10:52 兴安日报

本报讯(欣闻)按照盟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25日至29日,各巡察组分别向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盟地震局党组、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盟教育局党组、盟公安局党委、盟委党史办公室及各党组织书记反馈巡察意见,盟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作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组长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意见建议。

盟委巡察办按照盟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巡察整改,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有力有效抓好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在表态发言中明确表示,盟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既指出了问题,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逐项对照检查,深挖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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