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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泉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突泉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侧记

2018-07-02 10:05 兴安日报

 为突泉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突泉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侧记

夏日夜晚,在突泉县城区游园、公共场地,健身人员越来越多,绿树红花、清泉碧水,干净、整洁、舒适、清新的生活环境让人身心愉悦。为了描绘这样的美景,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盟委、行署各项工作要求,突泉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坚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勇于向违法企业亮剑,为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建设宜居、美丽突泉撑起了一顶“保护伞”。

压紧压实责任。突泉县已制定了《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深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继续开展尾矿库、化工等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应急能力,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问题。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认真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通过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政府统筹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保护环境意识必须入脑入心。为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突泉县开展PM2.5污染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通过环保“十进”活动、设置环保法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在电视台播放广告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工作,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强化执法培训。深化环境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规范内部管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现场学习、岗位考核的方式,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内部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兴安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分级审批意见》,既做好下放项目承接,也要防止越权审批。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得提供土地、水、电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必须要长效治理。突泉县今年开展了对排污企业调查摸底及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建设工地、拆迁工地、渣土堆场等场所,环境监察人员对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告知,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切实采取渣土规范装载、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努力做到环保施工、文明施工。2018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检查企业104家次,行政处罚7家次,有效震慑了违法企业。

加强环境监测。突泉县持续提升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水平,积极调配人员、资金,力争早日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6月底前完成空气监测站建设任务及保障措施。同时,突泉县按照监管人员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监管手段与监管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健全乡镇、社区、园区基层环保组织,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模式,确保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冯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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