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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清风干部”颂清风

2018-05-03 10:04 兴安日报

本报讯(赵雷)“干了这么多年工作,真切的感受到了组织对我的肯定,也增强了我继续干事创业的信心,评定为‘清风干部’真是一张令人自豪的成绩单!”谈起评定“清风干部”的感受,突泉县太平乡干部宗福全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突泉县在自治区纪委的倡导下,逐步探索干部正向激励的新课题。今年1月,创新实施了“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全县9个乡镇、57个县直部门的2110人申报参评,经过审核、复审、公示等程序,1997名干部符合标准,被认定为“清风干部”,合格比率94.6%。

突泉县此次“清风干部”评定把党纪、国法、个人素养等一同纳入评定标准,涵盖范围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股级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明确“清风干部”必须是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年度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的,并通过县纪委等多家单位联审,真正实绩突出者。县委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选人用人的现实依据,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一律不予提拔使用,这也是突泉县干部考核机制上的一项创新。

“村上有些工作,老百姓不理解,有时候跟他们解释了,他们也不相信。看到我们村‘两委’被评上‘清风干部’,而且在各级媒体上公示了,我感觉给我们‘正名’了,无形中也是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肯定,用句现在时髦的话,这是县委给我们‘点赞’啊!”太平乡五三村党支部书记陈德全说。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公示栏、党群“心连心”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本辖区、本单位人选进行公示;县纪委通过“突泉微讯”“清廉突泉”等平台对全县“清风干部”人选进行全面公示。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拓宽了监督方式,各级各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多方参与,使监督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使监督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提振了突泉干部的斗志干劲,奏响了幸福突泉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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