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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查涉嫌拉票贿选、“村霸”侵扰选举

2018-04-28 10:1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严查涉嫌拉票贿选、“村霸”侵扰选举

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划出红线

4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监委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紧盯关键步骤和环节,务必做好“五个清楚”“五个必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基层“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高度重视换届选举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对涉嫌拉票贿选、“村霸”侵扰、涉黑涉恶团伙干扰阻挠选举等问题要及时、果断、稳妥、有效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同时,要加强与组织、民政、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要深入调查了解事件、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对在换届选举中不认真负责、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敷衍塞责、擅离职守、消极应付等影响换届工作的;对在换届选举中领导不力、指导不力、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事项造成后果的和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要建立以旗县纪委书记负总责,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执纪监督、审查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统筹抓好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查快结。(首席记者吴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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