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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农牧业局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2018-04-19 17:13 兴安日报

本报讯(李磊)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服务,乌兰浩特市农牧业局结合本职工作,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已取消的审批项目,加强事后监督,决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实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分离制度。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部门、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要求、投诉电话和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时限内办结,全面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扶持有积极性、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争名牌、创名牌。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宣传,提升名牌产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指导重点企业发布诚信报告,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系统,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录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转变执法和监管理念,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减少执法层次。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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