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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18-04-10 15:51

公  示

按照《关于选拔参加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兴安日报社党委研究决定推荐满都胡同志为“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现将该同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兴安盟新闻工作者协会反映,电话:0482-8267605。

兴安日报社

2018年4月10日

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推荐表.doc

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获奖代表作登记表.doc

满都胡先进事迹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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