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 示
按照《关于选拔参加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兴安日报社党委研究决定推荐满都胡同志为“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现将该同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兴安盟新闻工作者协会反映,电话:0482-8267605。
兴安日报社
2018年4月10日
公 示
按照《关于选拔参加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兴安日报社党委研究决定推荐满都胡同志为“第十二届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现将该同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兴安盟新闻工作者协会反映,电话:0482-8267605。
兴安日报社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