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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 实现共同进步

2018-04-04 10:01 兴安日报

兴安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会议强调

促进民族团结  实现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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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萨其茹拉)4月3日,我盟召开兴安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会议。盟委委员、统战部长阿拉坦敖其尔主持会议,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仲瑞珍,盟政协副主席、乌兰浩特市副市长陈东出席会议。各旗县市统战部长、分管旗县市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以及盟委有关部委、盟直有关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特别是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视关怀、肯定和期望要求。要清醒认识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更加坚定自觉地将其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兴安盟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有呵护新时代“模范自治区”荣誉的使命担当,要立足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抓住关键,切实开展好教育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开展好“安达节”系列节庆活动,让各族群众都有参与感、获得感。

会上,还研究讨论了兴安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和“安达节”系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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