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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创新举措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2018-03-16 15:12 兴安日报

十项创新举措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盟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侧记

审判管理,又称为审判业务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部分,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改进审判管理工作,盟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审判管理十项创新举措,切实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十项创新举措都有啥?

举措一:构建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落实由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行使审判权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职责,实行有序放权。同时,审委会、院庭长和审管办要进行有效监督,完善院庭长对案件的网上节点监控。

举措二: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建立院庭长履职指引制度

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形式,明确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审判管理职责, 明确各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内容和法律程序,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审判权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举措三:试行类案强制网上检索参考机制,建立网上综合监督体系

建立同类案件在办案系统中强制检索机制,要求法官应通过网络检索本院和上级法院同类案判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参考,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更好地利用网络大数据实现同案同判。

举措四: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强化员额法官办案管理

入额的院庭长特别是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办好案件,不仅办案数量要达标,而且要带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中的重大、疑难案件,对审判执行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重大疑难案件的范围根据案件性质、案由、标的额、争议影响大小确定。

举措五:切实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完善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基层法院广泛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推行集中审理,改革庭审方式及记录方式,促进当庭宣判。繁案精审,开好庭前会议,提高庭审合议及文书论理水平。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加强庭审实质化,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庭审程序,扩大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并当庭宣判。同时,继续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举措六: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全力破解送达难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大电子送达工作力度。电子送达包括法院网上送达平台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微信短信送达、电话送达等。立案时做好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确认工作,审判部门全面开展电子送达工作。

举措七:深入推进网上办案智能化,扩大网上立案范围

规范网上办案,提升办案智能化水平,全面应用各类办案辅助软件,大力推广使用文书智能回填、文书智能编写系统、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和语音识别系统等。继续扩大文书上网和庭审公开的数量和范围,加大网上立案工作力度,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应网上立案,打造司法便民工程,实现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目标。

举措八:建立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平台,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召开全盟律师与法官互动会议,加强法官律师长效交流机制建设。发挥律师在深化电子送达、网上立案等司法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推进网上律师工作平台的应用,规范法官和律师司法实务操作中的互动关系,并就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维护律师权利等,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出安排。

举措九:创新案件评查方式,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在进行好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的同时,开展好专项评查。首先开展送达、庭审、合议、执行、信访等专项评查,促进电子送达的普及,解决送达难问题,促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合议和执行。网上网下评查相结合,自查互查相结合,两级法院一体化进行评查,以案件评查创新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举措十:进行司法规范化检查,健全审判制度机制

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流程管理,严密网上监控。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规范化的流程管理体系,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开展一次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检查审判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司法改革的落实情况等。对文书上网和庭审公开的数量、质量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开展网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促进法院工作更加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在提高审判质效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项创新举措将带来哪些改变?

那么,十项创新举措将带来哪些改变呢?司法将更加的公开、透明,群众将更加的省时、省力!

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例,盟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对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均在量刑上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明确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构建被告人认罪案件和不认罪案件的分流机制,能够达到优化配置司法资源的目的。同时,也能够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从中获得程序上从快的诉讼收益和实体上从宽的诉讼结果。

以网上立案为例,在以往的诉讼流程中,无论原告一方身在何处,都必须要到被告人所在地进行立案,如果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原告方只需要登陆“兴安盟司法公开网”就可以立案,有效减少了当事人异地立案长途奔波的诉累。

下一步,盟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出台具体意见和落实方案,全面提升两级法院审执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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