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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清水映蓝天

——乌市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纪实

2017-11-22 16:09 兴安日报

一河清水映蓝天

——乌市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纪实

“我在河岸边住了十几年,真是越来越舒心了。曾经的‘垃圾场’变成了碧水绿岸,河长们功不可没。”日前,家住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的吴先生感慨地说。

自2017年7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乌兰浩特市委、政府围绕“改善水域、提高水体质量、实现清水河面”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总体目标,各级河长纷纷行动,对洮儿河、归流河、二道河和阿木古郎河等主要河流部分河段的卫生、沙场和违章建筑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落实责任制   确保长效管理

2017年8月28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乌兰浩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实施,实现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完成8个镇(园区、农场、办事处)的工作方案,落实了镇级河长,确保河流的长效管理。

乌市“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各镇(办事处、园区、呼和马场)设总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书记担任,其境内各河流设立镇河长,嘎查村设立河长联络人。河长制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级河长第一时间分别到相应河流进行认领,并实地考察河长制落实情况,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积极主动承担河长制工作,摸底踏查,开展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乌市已召开全市河长调度会1次、河长制工作推进会2次。乌市还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而且已完成包括《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监管巡查制度》等8项制度的制定、出台,另外,又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指导意见》。同时,建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制度,编发河长制信息4篇,完成组建推进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及时交流经验、沟通工作。预计设立88块河长制公示牌,其中,市级16块,镇级72块,正陆续制作安装中。印制巡河日记150本,宣传单18000份,印制完成后将第一时间下发到各级河长手中。

多部门共管   只为一河清水

保护河湖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全市各族人民长远发展。据了解,乌兰浩特市河流众多,水系较为发达,盟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流经乌兰浩特市的有20条,乌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有1条,总长度达455.28公里。湖泊1处,水面面积2.13平方公里。这些河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

如今在乌市,“河流有问题,直接找河长。”这句话成了人们的口头禅。乌市实施河长制工作以后,由党政一把手牵头,水务、农牧业、国土、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等多部门拧成一股绳,河里河岸一道管。在整治过程中,河长将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杂草、其他漂浮物收集整理后,集中转运清理,并加强河道执法,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严禁河道采砂行为,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道无违章建筑的目标。

截至目前,累计市级河长巡河33次,镇级河长巡河159次,出动人员4173人次,治理河渠300余公里,清理垃圾8200余方,拆除阻水违建104处。“流经乌市的河流河道两侧环境已得到很大改善,下一步,我们将组织水域岸线管理,集中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彰显魅力红城的新形象。” 乌市水务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说。      (王云峰)

编辑:董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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