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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炕头为群众解忧

2017-11-07 10:55 兴安日报

前不久,扎赉特旗法院副院长孙志国带领执行组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了家住好力保镇的被执行人王某家里。孙志国进屋后就像回到自家一样坐到了炕头,等着王某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见到孙志国,王某也没有任何的紧张或不安,像见到自家兄弟一样招呼着,并把刚刚卖玉米所得的5000元给了张某。待双方签字按手印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孙志国和执行组的干警婉拒了王某留吃饭的邀请,上车继续去往下一个被执行人家。

该起案件能够自动履行是执行组干警没有想到的。王某借了张某的5000元后,过了一年多没有归还,张某无奈将其诉至法庭。王某觉得张某不顾情谊,两家产生了很大矛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以外出打工为名,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孙志国了解情况后与执行干警一起守在王某家门口,见到王某身影后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进屋与其唠起了家常。聊天中孙志国结合法律常识、人情世故以及张某的家庭情况等等,告知王某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还张某的钱,不应采用“老赖”的方式浪费时间与精力。张某听了孙志国的话,向王某道歉并承诺卖玉米后一定还钱,王某也高兴地表示放弃利息。王某卖玉米那天,孙志国早早到了王某家。王某还了钱并诚挚地道了歉,两家的关系也缓和了,双方一致感谢这位平易近人的法院领导和起早贪黑执行的执行局干警。

“执行难”是现今普遍存在的现象,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成为群众口中“盖有官印的白条”,造成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由此可见,法院执行工作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由于地理位置和人民生活水平等原因,扎赉特旗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比起巨额的经济纠纷和合同案件,更多的是数额不大的民间借贷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也更为特殊。有着几十年民事办案经验的孙志国分管执行工作后,深谙小额经济纠纷中百姓的认知与态度更为重要,办理案件时以沟通交心为主,在解决经济纠纷的同时也化解了老百姓内心的矛盾。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开展“执行年”专项行动,扎赉特旗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认真文明办案。全年执行收案2593件,结案2482件,结案率达到95.72%,给许许多多的老百姓要回了应得的辛苦钱,为全区法院“执行年”活动贡献了一份力量。今年前三季度,扎赉特旗法院执行局收案1441件,结案1397件,结案率达到96.9%,再创历史新高。                (柴华)

编辑:董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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