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兴安盟盟委反馈巡视情况
本报讯(记者邱金鹏)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兴安盟盟委反馈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孙福龙主持召开向兴安盟盟委书记张恩惠反馈巡视情况会议,出席向兴安盟盟委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会议,对兴安盟盟委主要负责人和盟委领导班子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孙福龙同志向张恩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党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包红亮代表巡视组分别向张恩惠和兴安盟盟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副组长邵正文参加反馈会议。张恩惠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0日至7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兴安盟盟委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盟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突出“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释放了新一届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包红亮指出,十八大以来,兴安盟盟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组织制度落实不够严;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遵守廉洁纪律存在一些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包红亮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六是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孙福龙同志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视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兴安盟盟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坚决落实深化政治巡视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管党治党全面走向严紧硬。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实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治结合起来,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形成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盟委要把落实整改责任作为承担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化,盟委书记要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注重研究制定管长远、能治本、可执行的制度规定,注重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张恩惠在表态讲话中指出,落实好巡视整改要求,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忠诚度的重大考验和具体检验。对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张恩惠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细化整改举措,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管党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要深化整改成果,发挥整改效应,扎实推动兴安盟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张恩惠就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扎赉特旗旗委和兴安盟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有关成员,兴安盟盟委和人大工委、行署、政协领导同志,盟法院院长、检察分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各旗县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盟纪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及盟级离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