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职守——守护基层百姓幸福生活

发表时间:2017-03-17 15:22来源:兴安盟文明办

于志鸿,男,40岁,蒙族,中国共产党员。多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坚守一线,认真踏实做事、亲民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恪尽职守、执法为民”的工作准则。坚持学习,认真总结多年从事基层民事调解的经验,总结了自身针对基层实际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赞许。

百姓家庭的守护者,百姓心中的为民法官

多年从事民事审判经验,加上对基层情况的认真总结,于志鸿认为,基层乡镇离婚诉讼案居多,并有逐年上升趋势。经过对遇到的离婚案件的梳理,他采取了庭前调解、暂缓立案的办法。此举避免了部分离婚案件的发生,使离婚案件起诉率和离婚率均有大幅下降。来着六户镇的王某和张某这对夫妻就是这一工作方法的受益者。这天于志鸿刚到单位,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办公室就进来一对年轻的夫妻,男子怒气冲冲,女子泪流满面,第一句话几乎异口同声说了两个字“离婚”。经了解,小夫妻是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便登记结婚的,新婚伊始,他们过得还算幸福,而婚后的柴米油盐,加之两人的感情磨合,从拌嘴到互相指责,从吵架到动手,婚姻经受着极大的考验,最终激化到走上法庭的地步,他们的孩子刚出生几个月,眼看着家快要散了,公公婆婆相继病倒了。于志鸿并没有按一步到庭方式办理该案,却像亲人般和他们拉起了家常,语重心长地与小夫妻谈人生、家庭,告诫他们一个农民组成一个家不容易,苦口婆心的讲了小半天,最后劝他们回去再考虑一周,如果考虑清楚了,到时立案也不晚。几天后,二人来到法院,不好意思的说,当时是太冲动了,谢谢于法官的耐心劝解,他们决定互相忍让包容,继续好好生活。看到二人牵手离去的背影,他说那是他觉得最高兴的时刻,他觉得所做的一切都值。像这种案件于志鸿在十几年的办案经历中数不胜数。他苦心地付出,负责任的办案,让众多濒临破裂家庭尽最大可能的愈合,拯救了多个频临破碎的婚姻,维护了很多家庭的和谐稳定,让老百姓深深的称道,老于比“月老还厉害,月老是牵线的,他能把快断了的线重新接好,太牛了”。

法律尊严的捍卫者,百姓心中的公正法官

作为一名生在突泉,在突泉工作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难免有亲戚朋友前来说情的。他也曾为此十分苦恼过,但他深知肩负的使命,担负的职责,既然穿上了这一身工作服,他就立誓,坚决做个顶天立地,公正为民的法官。为此,他给自己定了“三个一律”的工作守则;即凡是“说情”的一律热情接待,但不影响案件审判结果;宴请礼物一律退回,否则上缴;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朋友的宴请一律不参加。

六户镇内的雷某与的刘某因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双方由口角而引发械斗,导致雷某受伤住院,并一纸诉状将刘某告到了法庭。收到案件后,于志鸿当天便带领书记员找到被告,了解案情。第二天,刘某找到于志鸿的同学当“说客”,于志鸿耐心的做了同学的工作,开庭当天,于志鸿干脆将案件公开审理,将法庭变成普法阵地,邀请他的同学及双方家属朋友旁听审理,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有的放矢地进行释法辩理。争议焦点明确后,及时宣布休庭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赔偿原告各种费用一千余元,纠纷就此划上句号。

社会和谐的守望者,百姓心中的维稳法官

于志鸿从书记员、审判员,成长为基层法庭副庭长,十几年来,他记录、承办了两千余件案件,急难险重的案件不胜枚举,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都戏称他为“维稳”法官。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落实,加之《农村土地承包法》后置,土地矛盾日趋激烈,土地诉讼案件和上访案件频发,严重影响稳定。见到这种情况,老于积极参与土地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他首先深入基层,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庭工作做在老百姓家中,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他时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调解为手段,分门别类调处。他把案件分成三类,一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曾放弃土地承包权的,通过法律讲解平息当事人;二是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放弃土地但村集体有机动地的,酌情分予土地;三是当事人未放弃土地使用权,但村集体现无机动地的,建议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在低保、扶贫、金融等部门给予照顾。就这样,他解决了许多的棘手案件。

由于政策调整带来利益和重新分配,基层案件逐年增多,基层法庭的压力越来越大。为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于志鸿把仅有一辆公车当作了巡回法庭,田头办案,院落开庭成了家长便饭。于志鸿却始终要求自己让百姓了解法律知识,靠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靠守法促进社会和谐。他说“我也是农村人,看到老百姓有难了,我能够帮的上忙,心里比啥都高兴,尽管法制社会的建设会遇到诸多困难,但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共享到法制国家的幸福成果”。

编辑: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