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内蒙古考职称不再考这两大门让人头疼的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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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讯 (记者 王科岩)2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2016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同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

●注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

对于许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明明工作岗位对外语要求不高,甚至跟外语不沾边,但过不了外语考试就评不上职称,这一饱受诟病的现象将得到改变。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明确,人才评价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提高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评价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工作总结、教学业务档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人提供的论文、科研情况等,作为评价的参考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实施办法》还明确,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方式,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加强评价监督,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对扎根农村牧区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逐步推行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评聘管理制度,所取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用于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工资待遇、晋升高一级基层专业技术资格等;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降低基层事业单位进入门槛

除了放宽人才评价标准,《实施办法》明确,改进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降低进入门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此外,自治区、盟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建立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苏木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十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扩大农村牧区教师、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完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政策;基层根据用人实际,可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跨单位聘用机制,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均衡配置。

●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体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的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等。与此同时,建立苏木乡镇中高级人才特殊岗位补贴,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对条件艰苦的偏远苏木乡镇和长期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聘用到中级、副高和正高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贴,具体办法由各盟市结合实际确定,并于2017年年底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倾斜幅度不低于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0%。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对长期在基层工作、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开展表彰奖励,定期安排慰问休假活动。国家和自治区级人才表彰、专家选拔中,优先推荐基层高层次人才,且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人才流动打破户籍、地域等限制

在人才流动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加快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管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限制,为人才向基层流动、合理配置提供便利条件。采取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对口服务、兼职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集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和创新创业。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科技特派员、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城市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等项目,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选派到基层服务期间,其原单位岗位、职级、工资福利等保留不变,在基层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晋职、晋级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工作、生活补助。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办法》明确,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要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用人单位须保障其参加继续教育权利和学习期间各项待遇,同时做好继续教育制度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依托国家人才培养工程、自治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511人才培养工程”等平台和项目,定期定量从基层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进修学习。同时,有计划地遴选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鼓励其在职攻读MBA、MPA等各类硕士学位,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摘自呼市每日最新闻官方微信 推荐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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