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气象等部门的一大波招聘在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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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气象部门2016年招聘48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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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其中旗县级大气科学类专业5人,不需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

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气科学类专业人员不限户籍);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见附件),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且报考岗位的专业为第一学历对应专业)。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应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人才招聘网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8.202.82.83:90

2. 报名时间为2016年8 月8日08:00—8月16日18:00。

3.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设开考比例设置。

4.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教材及考试大纲。

2.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

3. 笔试地点设在北京市。

4. 笔试时间8月27日09:00-11:00

5. 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由自治区气象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6. 对于中学或大学阶段为蒙语授课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条件重复的就高加分,不重复累加。

7.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5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有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1:5的,在符合岗位条件且分数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以达到面试比例。如通过调剂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8. 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四)面试

1. 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蒙语授课经历的需持相关毕业证。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确定面试成绩。

3.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气象局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

(六)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 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和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申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3335229

监督电话:0471-3335335(党组纪检组)

附件:内蒙古气象部门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来源:内蒙古气象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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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

(二)严格考核、保证质量。

(三)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招聘名额(编制内30人)

汉授中学英语1人;蒙授中学生物1人;汉授小学24人,其中汉授小学语文17人(含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杭锦旗户籍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1人;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4人),汉授小学数学6人(含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杭锦旗户籍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1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人),汉授小学体育(足球专业)1人;蒙授小学4人,其中小学蒙语文2人(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人),小学蒙授数学2人。

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中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杭锦旗户籍;

3.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

5.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乐于教书育人。

3.取得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的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暂不需教师资格证;应聘中学英语教师有英语国家留学经历者,教师资格证和专业不限),考录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转正,否则予以解聘。

4. 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按照媒体发布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杭锦之窗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7日-2016年8月13日

2.地点:杭锦旗教育局

3.联系电话:0477-6622159

4.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 4 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6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 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全旗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不同学科确定,均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汉授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授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 2.5 分。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抽签决定顺序并从教材中随机选课,选课后每人准备时间为60分钟左右,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审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纪律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限为7日。

举报电话: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教育系统服务期满五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我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考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之窗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杭锦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来源:杭锦旗政府网)


      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招聘24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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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临河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区人民法院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面向全区招聘公益性岗位24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24个,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政治条件

(一)热爱祖国;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无吸毒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报名要求

(一)临河户籍,户籍限定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前为临河户籍;

(二)年龄为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毕业生;

(四)在临河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并取得相应证书者不受户籍限制。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初试与复试

初试为公共基础理论考试,复试为计算机速录测试。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服务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对进入复试人员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民法院在临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未入围复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实施。

管理办法和待遇

聘用人员的聘用期限以《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为指导,暂时实行一年一签,薪酬标准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巴人社发〔2011〕208号)的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开始至2016年8月10日截止(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区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乘3路车到胜利北路区法院站牌处下车)

联系电话:8274871、8274872。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员退伍军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3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企业人才储备”、“特岗人员”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相应复印件;报名时填写《临河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区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从临河区政府网用A4纸下载。

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考生于2016年8月11日到到报名地点(区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公共基础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计算机速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摘自临河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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