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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于启齿的往事

2016-07-29 09:51

老叟

在企业工作多年,没当过会计。所以,业务上没和税务部门打过任何交道。之所以参与本次征文写作,还是有话要说。因为有件与税收有关的往事使我感触很深,得到教训不小,至今也难以忘记。

1992年春天,我随本公司一位副经理驾车下乡流动收购畜产品,即牛羊皮和绒毛之类。收购一天,可谓满载而归。那天,那位副经理顺道到一家供销社要了两张空白农畜产品调拨单,两张农畜产品调拨单是盖了该供销社财务专用章的。据说,按当时的财务制度,如果往这两张单子上填写畜产品的数量金额后,视同企业内部商品调拨,我们无需纳税。我们回到公司后,那位副经理让我在两张空白调拨单上填写了羊绒数量、单价、金额等数字,然后由他交给了公司财会。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根本没把填写两张单子的事儿放在心上,每天只管正常上班。

时间到了5月下旬的一天,我正在办公室上班,当地国税局的两位税务干部突然找到我。那二人满脸严肃地把我单独叫到一间办公室,互不相识我以为他们弄错了。他们手里拿着我填写数字的那两张农畜产品调拨单复印件,放到我面前问道:“这两张单子上的数字都是你填写的吗?”我说:“是啊!有什么问题吗?”他二人异口同声地说:“这是偷逃税行为,你已经触犯法律。问题严重,已够拘留条件了……”我立刻紧张起来,赶忙说:“那是公司汪副经理让我填写的呀!”此时,我意识到出事了……后来,鉴于我不懂《税法》及财会制度,且又是初犯。税务干部只是对我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未给予其它处罚。我们公司按规定足额补缴了税款。我惶恐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但总有种丢脸的感觉。因为自己犯了本不该犯的错误。

20多年过去了。至今回想起来仍有几分惭愧,两名国税局干部的话难以忘记。

通过此事也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些道理: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的税务工作者,企业不可低估他们的业务水平。他们查账的“火眼金睛”厉害着呢!尤其他们为国聚财的敬业精神令人敬佩。另外,偷逃税国法不容,谁都不要尝试了!

编辑:白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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