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兴安在线 时政周刊 党建

前旗实施《党员证》管理制度初见成效

2016-04-20 08:22 兴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敏 通讯员田志伟)4月14日,对前旗科尔沁镇兴科社区的社区工作者谢媛媛来说是特别的一天。当日,在谢媛媛的《党员证》上增加了一项新的记录:缴纳2016年4月党费10元。谢媛媛对记者说:“当我翻开《党员证》,看到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时,感觉作为一名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更强了。”

记者在谢媛媛的《党员证》上看到,《党员证》上详细记录了党员的基本情况、接收预备党员时间、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党员流转情况等,并附有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党费收缴等内容。科尔沁镇兴科社区党委副书记闯佳萍对记者说:“现在有了《党员证》,实行专人专号,编号与《入党志愿书》编号一致,基层党委负责《党员证》的颁发、年审、注销等工作;基层党总支(支部)负责内容填写、注册登记、日常查验等工作,形成了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减少了‘隐形党员’‘口袋党员’,保障了党员权利,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党员证》发放前,党员证明身份的依据是党员档案。但由于党员档案由党组织保管,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外借,这就成为党员身份证明的一个短板。为破解党员档案管理难、身份证明难、党性凸显难问题,2015年,前旗实施了《党员证》管理制度,把《党员证》管理制度与党内帮扶、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等结合起来,将党员的身份亮出来,变单纯组织监督为组织和社会监督,使党员的宗旨意识得到强化。同时,《党员证》也作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倒查的关键依据,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按照职责权限,实行终身追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培养和发展党员的责任感。截至目前,前旗共发放《党员证》13744本。

编辑:全海光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