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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03-17 09:20 兴安日报

(2016年3月15日在政协兴安盟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刘福德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兴安盟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2015年,常务委员会在盟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聚焦全盟改革发展大局,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在团结中求进步,在民主中促和谐,在创新中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引领思想作风建设。盟政协党组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盟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照上级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政协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使盟委的决策部署在政协得到全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大力推动了政协工作的全面开展。围绕盟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四级示范抓引领”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各主席深入所联系的苏木乡镇、重大项目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开展。盟政协机关认真落实“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任务,积极驻村蹲点,落实帮扶计划,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二)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定位、职能、原则等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方面有了更加自觉的行动。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方面:一是搞好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在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代盟委起草印发了《中共兴安盟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中共兴安盟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制定并实施了《政协兴安盟委员会2015年度协商计划》,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上迈出了重要步伐。二是搞好全委会议集中协商。在盟政协八届三次全委会上,委员们围绕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低收入群体综合救助体系、秸秆资源转化利用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大会发言、集中协商议政,其中6个委员发言材料得到了盟行署主要领导批示。三是搞好常委会议专题协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盟委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重点任务之一,“十个全覆盖”工程是全区上下共同推进的中心工作,盟政协把这两个议题作为2015年常委会议协商的主要任务,为此做了精心的准备,力求提高专题协商的质量和实效。会前我们由各主席带队深入旗县市抓好调研,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切合实际,有的放矢;会上各旗县市政协和常委们充分发表见解,并听取盟直有关部门的介绍,切实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会后整理报送了《关于对全盟生态建设、环境治理进行专题协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协商情况的报告》,两个报告均引起了盟委、行署领导的重视,要求各旗县市学习借鉴参考,认真研究落实。四是搞好提案办理协商。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过程每一环节,增进“提”“办”双方的沟通,主动加强与盟委、行署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重点提案逐件督办。为创新提案办理方式、规范提案办理程序,盟政协与行署共同召开了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提案委员会与提案承办部门互相沟通、共同探讨,增进共识。在盟委、行署重视支持下,2015年提案办理已纳入盟直部门目标考核之中,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盟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立案交办的156件提案均得到较好的办理,许多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都得到了采纳落实,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努力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盟委行署关注、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入手,组织委员和有关部门深入实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2015年盟政协围绕全盟水稻种植业发展、水产养殖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学前教育、“三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续建和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工作开展了18次专题调研,提交调研报告14份,其中有8份调研报告得到盟委、行署领导的批示,为盟委、行署决策提供了参考。为加快大乌兰浩特新区建设步伐,我们在2014年向盟委、行署提交《关于加快乌兰浩特新区建设的建议》的基础上,2015年又组织部分自治区驻兴安盟政协委员赴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对两地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在学习借鉴两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了《加快大乌兰浩特一体化发展、系统化管理的建议》。为积极推动我盟百万亩水稻种植基地建设,打造优势绿色品牌,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盟水稻种植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调研,并向盟委、行署提出了有关建议。近两年我们组织政协委员赴井冈山、延安开展了委员培训活动,井冈山、延安依托红色资源、以培训带旅游业发展的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我盟是革命老区,是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成立的地方,有着内蒙“小延安”的美誉,在历史背景、红色资源、生态条件、旅游发展等方面和两地有诸多相似之处。为学习借鉴井冈山、延安的经验,以学习培训带动兴安盟旅游业的发展,我们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深入探讨,认真分析研究,撰写了《关于学习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办学理念,创建内蒙古民族干部培训学院设想的报告》,就创建“内蒙古民族干部培训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培训对象及方式、建设路径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在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的重视下,此设想已进入到操作阶段。

(四)大力开展界别活动。制定了界别年度活动计划,召开了界别工作座谈会,依托政协组织为界别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落实“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分管主席的领导作用、界别小组组长的组织作用、专委会的协调作用、办公厅的服务保障作用。一年来,各界别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活动。中共、特邀界别持续关注中心城市建设;民建、农工、无党派界别委员撰写了许多调研报告、视察报告、集体提案等,履职成效明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新闻界别赴呼伦贝尔市、黑龙江黑河等地考察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少数民族、宗教界别组织书法家、群众艺术馆演员在建军节前夕慰问武警官兵,送去文化书籍、运动器械等;卫生社会福利、台侨界别关注兴安盟医改工作;经济、工商联界别把全盟经济领域改革发展做为调研活动重点;农牧林水、工青妇界别围绕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开展了调研活动等。通过一年来界别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委员的履职热情,增进了委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彰显了界别的优势和特色,促进了政协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此外,为不断强化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15年我们组织委员参加了全国政协北戴河、青岛的培训活动,使委员吸收新知识,开阔新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201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我们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兴安抗日纪实》一书。此书由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题词,时任盟委书记苗银柱作序,出版发行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各位委员,盟政协一年来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调查研究、提案办理、界别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盟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盟行署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政协兴安盟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与盟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推进协商民主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民主监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的成果有待于进一步转化落实,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真诚希望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对常务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

二、一年来的工作体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一年来我们边学习、边领会、边实践,并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了深刻的体会。主要有:

第一,只有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才能确保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他首先是一个政治组织,而不是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人民政协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才能更好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大团结、大联合的属性,才能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为此,我们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盟委的工作思路想问题、谋事情,围绕盟委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民主协商,因而极大地提升了政协组织和委员建言献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政协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践证明,政协的工作和盟委的思路越贴近,才会方向明,路子正,有活力,才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二,只有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认识,才能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工作的原则、主题、任务等重要问题。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人民政协是协商的载体而不是协商的主体,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和”政协协商。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就要充分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广纳群言、广谋良策,体谅包容、求同存异,既要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建议,也要听取少数人的主张,充分体现合作共事的原则。我们深深感到,只有找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才能有效运用政协话语权,提高协商议政实效,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三,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才能为政协工作注入活力。人民政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鲜明的政治特色、完整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需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政协是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界别是政协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活跃政协工作的重要因素。过去我们对界别工作重视不够,导致长期存在着“月主席、季常委、年委员”的现象,委员履职平台少,作用发挥受到了影响。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通过不断探索逐步确立了推动界别工作开展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使界别工作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安排,并形成了常态化,成为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召开政协全会时,我们安排界别进行分组讨论、组织界别代表进行大会发言;在调研活动中支持各界别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本界别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并不断加大界别提案的征集力度;通过发挥专委会联系界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专委会和界别工作得到了有机结合,工作开展互为依托,形成了“1+1﹥2”的效应。我们的体会是,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办不好的事,只有与时俱进,政协工作才能不断添动力、增活力。

第四,只有不断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人民政协的“内功”,是提高政协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形势下,政协组织和委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参加民革、台盟、台联委员联组会时,对全体政协委员提出了勇于担当责任、着力提高能力素质、自觉保持良好形象以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希望。我们理解认真贯彻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重要思想,就是要把政协自身建设的着力点集中在“四种能力”建设上,努力使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了解和明白政协,达到“懂”的程度;掌握和运用履职方法,达到“会”的目的;熟悉和擅长议政艺术,达到“善”的层次。为此,一年来我们努力抓好委员的学习并搭建履职平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大委员培训力度,刊发盟政协《学习》刊物,利用政协网站传播政协知识、工作动态等,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委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和建言献策的能力水平。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政协组织和委员的履职能力建设,才能做到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三、2016年工作建议

2016年是我盟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也是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庆工作的关键之年。全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全区“两会”精神,在中共兴安盟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盟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为全盟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实现新跨越、为把兴安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实践,在贯彻落实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迄今的最新理论成果、最高顶层设计、最全制度规范、最实操作流程,为协商民主和政协事业发展强化了价值观,创新了方法论,描绘了路线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党组学习、政协例会、委员培训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精神的热潮,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协商内容、形式、程序,进一步树立协商理念,不断提高协商能力。要围绕全盟深化改革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认真搞好常委会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不断提升协商的整体成效。要加强政协组织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协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与盟委、行署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督促检查,把盟委《贯彻落实意见》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二)服务全盟工作大局,在推动兴安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年前召开的盟委(扩大)会议,从建成小康和脱贫攻坚的战略高度,对我盟的发展环境、发展形势、发展机遇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明确提出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实施“五大政策支柱”,集中抓好“五大工作任务”,坚持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继续在“三个方面”走在全区前列、“四个方面”为全区作出重要贡献,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盟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实现新跨越,努力把兴安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总体要求。盟委(扩大)会议,向全盟各级干部、群众吹响了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脱贫攻坚的“进军号”,发布了“动员令”。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必须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把思想统一到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成小康和脱贫攻坚的目标上来。我们要紧扣盟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活力兴安、实力兴安、美丽兴安、繁荣兴安、幸福兴安五大工作任务,按照盟委办、行署办、政协办共同印发的《政协兴安盟委员会2016年度协商计划》,围绕“打造山水园林、宜居宜业中心城市”“完善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等协商议题,深入调研,广集良策,为全盟“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献计献策。

(三)坚持质量为先,在提案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提案工作在政协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要以增加提案数量、提高提案质量为核心,鼓励各党派、团体、界别、委员和专委会多提提案、提好提案,切实把党政决策所需、基层群众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案形式反映到相关层面。要严把立案关,确保交办提案引起党政领导和相关方面高度重视、便于实行。要强化提案协商办理,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健全考核办法,坚持重点提案跟踪督办,加强提案相关各方的协商沟通,促进提案意见和建议的有效落实。

(四)突出政协特色,在界别活动开展上取得新作为。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和显著特色,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同一界别的委员更容易找到共同关注的话题,更容易形成建言议政的合力。要进一步把突出界别特点,激发界别活力,提高界别活动成效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界别履职实现政协搭台、委员唱戏和政协推动、委员行动。认真总结、完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界别活动的形式,丰富活动的内容,加大界别调研、界别视察、界别提案、界别协商的工作力度,使界别活动成为政协常态化的工作,成为推动政协工作开展的新“亮点”。

(五)巩固履职基础,在发挥专委会作用上取得新进步。专委会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是沟通部门、联系委员的桥梁和纽带。专委会要认清职责、勇于担当,强化“专”的理念,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要认真学习研究盟委、行署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对口部门的工作动态,提出相应的调研课题和协商方案,组织委员、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专委会要切实发挥好在界别活动中的协调服务作用,广泛联系界别委员,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参与界别活动,使专委会工作和界别活动做到互相配合、相得益彰。要加强对专委会的领导,为专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打牢政协工作的基础。

各位委员,推动兴安跨越发展的号角已经奏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抓住机遇,勇于担当,团结奋斗,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开创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为确保与全区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奋斗!

三、2016年工作建议

2016年是我盟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也是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庆工作的关键之年。全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全区“两会”精神,在中共兴安盟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盟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为全盟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实现新跨越、为把兴安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实践,在贯彻落实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迄今的最新理论成果、最高顶层设计、最全制度规范、最实操作流程,为协商民主和政协事业发展强化了价值观,创新了方法论,描绘了路线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党组学习、政协例会、委员培训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精神的热潮,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协商内容、形式、程序,进一步树立协商理念,不断提高协商能力。要围绕全盟深化改革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认真搞好常委会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不断提升协商的整体成效。要加强政协组织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协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与盟委、行署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督促检查,把盟委《贯彻落实意见》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二)服务全盟工作大局,在推动兴安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年前召开的盟委(扩大)会议,从建成小康和脱贫攻坚的战略高度,对我盟的发展环境、发展形势、发展机遇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明确提出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实施“五大政策支柱”,集中抓好“五大工作任务”,坚持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继续在“三个方面”走在全区前列、“四个方面”为全区作出重要贡献,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盟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实现新跨越,努力把兴安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总体要求。盟委(扩大)会议,向全盟各级干部、群众吹响了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脱贫攻坚的“进军号”,发布了“动员令”。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必须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把思想统一到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成小康和脱贫攻坚的目标上来。我们要紧扣盟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活力兴安、实力兴安、美丽兴安、繁荣兴安、幸福兴安五大工作任务,按照盟委办、行署办、政协办共同印发的《政协兴安盟委员会2016年度协商计划》,围绕“打造山水园林、宜居宜业中心城市”“完善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等协商议题,深入调研,广集良策,为全盟“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献计献策。

(三)坚持质量为先,在提案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提案工作在政协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要以增加提案数量、提高提案质量为核心,鼓励各党派、团体、界别、委员和专委会多提提案、提好提案,切实把党政决策所需、基层群众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案形式反映到相关层面。要严把立案关,确保交办提案引起党政领导和相关方面高度重视、便于实行。要强化提案协商办理,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健全考核办法,坚持重点提案跟踪督办,加强提案相关各方的协商沟通,促进提案意见和建议的有效落实。

(四)突出政协特色,在界别活动开展上取得新作为。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和显著特色,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同一界别的委员更容易找到共同关注的话题,更容易形成建言议政的合力。要进一步把突出界别特点,激发界别活力,提高界别活动成效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界别履职实现政协搭台、委员唱戏和政协推动、委员行动。认真总结、完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界别活动的形式,丰富活动的内容,加大界别调研、界别视察、界别提案、界别协商的工作力度,使界别活动成为政协常态化的工作,成为推动政协工作开展的新“亮点”。

(五)巩固履职基础,在发挥专委会作用上取得新进步。专委会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是沟通部门、联系委员的桥梁和纽带。专委会要认清职责、勇于担当,强化“专”的理念,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要认真学习研究盟委、行署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对口部门的工作动态,提出相应的调研课题和协商方案,组织委员、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专委会要切实发挥好在界别活动中的协调服务作用,广泛联系界别委员,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参与界别活动,使专委会工作和界别活动做到互相配合、相得益彰。要加强对专委会的领导,为专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打牢政协工作的基础。

各位委员,推动兴安跨越发展的号角已经奏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抓住机遇,勇于担当,团结奋斗,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开创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为确保与全区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奋斗!

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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