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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给自拆燃煤锅炉者发“红包”

2016-02-18 09:32 兴安日报红城版

本报讯(通讯员胡本强 李亮)2015年乌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取缔燃煤锅炉改用电、气、油等清洁能源。截至今年1月29日,乌市环保局完成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商户22家,并为在限期内改造完成的部分商户发放新年“红包”。

按照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文件要求,乌市环保局在全市开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对在限期内自行拆除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业户,予以环保治理资金补助,1蒸吨燃煤锅炉按3万元标准补助,不足半吨按半吨1.5万元补助。乌市环保局现已将部分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乌市环保部门将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监察检测重点工作,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未在限期内完成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将依法进行强制关停。  (编辑 宋飞)

编辑:全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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