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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5-12-16 10:42 兴安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乌梦达 梁天韵)记者10日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申领条件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人参加北京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北京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编辑:朱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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