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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防冻液多品牌混用易失效

2015-12-15 10:09 新华社

日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5年防冻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通报提示消费者,尽量选择同一品牌的产品。由于配方不同,两种防冻液混合使用可能造成防冻液失效。

此次风险监测采集的防冻液40批次样品中,经检测有7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5%。不合格项目为冰点、沸点、pH值、腐蚀性等指标。据悉,冰点不合格,会导致寒冷季节停车时冷却液结冰,胀裂散热器和冻坏发动机气缸体。质监部门提示消费者,要根据当地温度选择防冻液的冰点,一般应低于最低温度的10到15摄氏度。发现防冻液缺少时,不能随便加水。一般两年更换一次防冻液,要先放净再清洗,最后才能加防冻液。  (据新华社)

编辑:聂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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