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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国土资源局多举措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

2015-10-27 10:03 兴安日报 韩宝旺

本报讯(韩宝旺)为保障我盟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施,盟国土资源局坚持民生为本、用地先行的扶持政策,采取六项措施,主动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

出台稳增长促发展15条措施。以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等为出发点,出台了全力保障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等15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保障作用。

开辟“十个全覆盖”审批绿色通道。盟、旗两级国土部门靠前服务,全程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选址,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加大专项用地指标支持力度,在自治区下达兴安盟的9375亩计划指标中,安排专项指标2850亩,占30.4%;对已经实施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十个全覆盖”工程,通过调整旗、乡两级规划给予保障,对只转不征的“十个全覆盖”工程,不收取任何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审批后置模式,涉及占用林地的,只要符合规划,就可先用地后补办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出台重大项目先行用地政策。考虑到我盟气候特点,有效施工期较短等特殊原因,允许全盟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先行用地,并对急需开工建设重大项目的控制性单体工程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保障。

对农村牧区宅基地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鼓励支持农牧民改善居住环境,并由过去旗县市国土局审批改为直接由国土所登记备案。

对全盟养殖用地实行备案管理。由国土所负责,依据旗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每个嘎查村选址1至2处用于养殖用地,实行备案管理。

对全盟秸秆加工用地实行备案管理。对于符合设施农业条件的秸秆加工转化项目,作为设施农业和养殖小区的配套工程,实行备案管理。

编辑:朱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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